环境保护 返回列表

12 28

减排目标

 

 

1.  温室气体排放:

根据IMO2023年发布的温室气体减排战略修订案、SBTI海运业建议目标、巴黎协定减排曲线等,公司基于海运/物流行业脱碳路径方法更新了减排目标,新目标更加明确和富有雄心,以符合2050年前低于1.5摄氏度的隐含温升目标。

 

已实现目标:

自2023年开始所有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及碳排放强度(CII)达到IMO最新的要求标准。

 

短期目标:

原定目标: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较2008年降低65%。

新增目标:到2030年温室气体(范围1、2和3)排放强度相较于2020年降低51%;采用零或接近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燃料和╱或能源,到2030年至少占航运业务所用能源的5%,力争达到10%。

 

中期目标:

原定目标:到2040年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较2008年降低70%。

新增目标:到2040年温室气体(范围1、2和3)排放强度相较于2020年降低70%,温室气体(范围1、2和3)排放量相比于2020年减少50%。

 

远期目标:

新增目标:2050年前,温室气体(范围1、2和3)排放强度和总排放相较于2020年降低96%;并通过碳汇、碳信用、碳抵消交易或碳捕获等其他方式弥补这一差距,实现(范围1、2和3)零碳目标。

本公司承诺在2050年之前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和净零排放。

 

上述目标均经过内部环境专业人士科学的路径测算以及管理层和董事会认可,符合SBTI给出的海运业减排曲线指南。我们认为以上目标是基于科学的,并且符合低于1.5摄氏度温升曲线。我们将在未来寻求基于科学的碳目标的外部验证。

 

备注:

温室气体范围(1、2)和3目标加总和独立均成立,例如,我们的远期目标也可以解读为温室气体(范围1+2)和范围3排放强度和总排放相较于2020年降低96%,并结合其他措施实现总量减排100%的净零排放目标。

 

 

由于使用碳信用弥补净零差距计划实施年份较远,我们不指定使用碳信用类型或市场。

 

 

2.  有害气体排放:

对应KPI2和KPI3的NOx与SOx排放强度,公司也制定了有挑战性的目标:

1)NOx排放强度KPI2(克╱TEU公里)到2030年较2018年降低50%;

2)SOx总排放量到2030年较2018年降低75%,SOx排放强度KPI3(克╱TEU公里)到2030年较2018年降低90%。

 

 

3.  海上集装箱船舶燃油消耗:

原定目标:单位运力万海里耗油量到二零三零年较二零二零年下降15%。

当前目标:单位运力万海里耗油到二零三零年较二零二零年下降20%;

海运业务燃油消耗强度(克/TEU公里)到二零三零年较二零二零年降低40%。

 

 

4.  堆场业务燃油消耗:

原定目标:单箱操作耗油量到二零三零年较二零二零年下降30%。

当前目标:单箱操作耗油量到二零三零年较二零二零年下降45%。

 

 

5.  污油水及废弃物:

1)到二零三零年,公司无害废弃物密度(克/TEU公里)在二零二零年的基础上下降40%;

2)到二零三零年,公司有害废弃物密度(克/TEU公里)在二零二零年的基础上下降65%,总量降低20%。

 

6.  节约水资源:

目标:到二零三零年,取水密度在二零二零年的基础上下降20%。